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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11 14:05:30     点击量:1130次    作者:管理员   分享到: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等相关规定,我公司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毛世强

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煤焦油50万吨/年,兰炭135万吨;2017年生产轻质化煤焦油1#2#产量375093吨,兰炭产量1119091.84

企业联系人:刘亮      联系电话0912-8499255

    二、2017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一)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

     1.一般固体废物产生情况:2017年一般固体废物(炉渣)产生6195.33吨,全部送往园区垃圾填埋场处置;

     2.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焦油渣产生451吨,委托神木县锦东焦油渣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处置;

废脱硫剂、除油剂产生603.11吨,委托陕西中环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陕西宏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废钴钼催化剂产生62.04吨,委托陕西中环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废树脂产生9.52吨,委托榆林市德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加氢加热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排放指标二氧化硫550mg/m3、氮氧化物240mg/m3、颗粒物120mg/m3;全年排放平均值二氧化硫28mg/m3、氮氧化物102mg/m3、颗粒物9mg/m3

预处理加热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窑炉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排放标准,排放指标二氧化硫550mg/m3、氮氧化物240mg/m3、颗粒物200mg/m3;全年排放平均值二氧化硫29mg/m3、氮氧化物33mg/m3、颗粒物10mg/m3

加氢、预处理加热炉全年排放二氧化硫13.3吨、氮氧化物27.6吨、颗粒物4.1吨;2017年缴纳排污费51.39万元。

 (三)废水排放情况

   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去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工业污水送至公司自建100t/h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中水回用。

    三、各项风险防控落实情况

    公司已经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68月在神木市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6108212016020M

按照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18年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陕环科技函[2018]28号)文件精神,本企业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落实清洁生产方案,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

                                         201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