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标”使用授权助推品牌升级
发布时间:2017-03-07 10:42:01     点击量:954次 作者:管理员   分享到:
3月2日,神木县兰炭产业办组织召开《2017年神木县兰炭行业工作会议》。会上,公司获得“神木兰炭地理标志商标使用权”,此次授权将进一步提升企业清洁兰炭品牌效应。
据悉,“神木兰炭”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国家工商总局2012年5月为神木县颁发的地理商标。 2016年10月22日,国家环境保护部正式发布了《民用煤燃烧污染综合治理技术指南(试行)》。至此,兰炭正式纳入国家优质煤推广范畴。
为节约资源、提高效益、保护环境,公司不断从环保、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及促进兰炭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对公司原有碳化炉进行全面技术创新和改造,对传统“水捞焦”熄焦方式进行技术改造,实现了干法清水熄焦,彻底解决兰炭在烘干系统的无组织放散污染问题,同时建设了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装置,实现了中水回用和兰炭产品的清洁性生产,进一步促进了公司低碳绿色发展。经过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分析通过对比,清洁兰炭与普通兰炭和精洗块煤相比在pm2.5排放降低90%以上;PAHs总排放降低97%以上。
目前,公司兰炭凭借其优秀品质,已经成功打入京津冀民用市场,为兰炭进京驱污治霾和陕北地区兰炭产业转型升级起到积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综合办 钟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