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施安全隐患收购制度
发布时间:2017-02-27 17:28:23     点击量:1057次 作者:管理员   分享到:
近日,公司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收购管理规定》,采用安全奖励正向引导,调动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鼓励员工主动查找隐患、暴露隐患、消除隐患。
制度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事故隐患定价、鉴定、收购等事项的统筹管理工作,生产部、技术部等专业部门配合安全环保部鉴定事故隐患收购过程中涉及的专业问题,企业管理策划部协助安全环保部建立“事故隐患上报及整改监督信息平台”,实现事故隐患信息化管理。
制度明确了生产车间员工(不含中层管理干部及车间专职技术员与安全员)在上班期间发现并上报事故隐患,经安全环保部组织鉴定属实后,一般事故隐患500元/条、较大事故隐患1000元/条、重大事故隐患3000元/条;生产车间专职技术员与安全员在上班期间发现并上报事故隐患,经安全环保部组织鉴定属实后,一般事故隐患200元/条、较大事故隐患800元/条、重大事故隐患2000元/条;生产部、技术部、安全环保部员工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经发现部门领导及主管副总经理共同鉴定属实后,一般事故隐患200元/条、较大事故隐患800元/条、重大事故隐患2000元/条的奖励措施。制度规定收购金额采用月度兑现的方式,月底由安全环保部汇总制表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以安全奖励方式随员工绩效工资一同发放。
制度原则上要求事故隐患发现人直接上报安全环保部,涉及专业性质的也可以上报生产部、技术部等专业管理部门。报告时,一般采用书面形式,要注明隐患地点、内容、发现人姓名、报告送达时间等,特殊情况可先进行口头、电话或短信报告,紧急情况,发现人应先上报所属车间防止事故隐患扩大,重大隐患可直接向公司领导报告。(赵常发)